不动产权证书灭失声明
孙玉媛因保管不善,将双滦区元宝山东街(麻纺厂)2#楼1—201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LF01647号)遗失(灭失)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孙玉媛
2018年4月17日